悬贴“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8-20 02:22:34   文章编辑:admin    浏览次数:226
 

        为促进网络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营造繁荣、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进一步满足网络经营者提高自身诚信度需求,有效保障网络经营者身份的真实性,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令)第八条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16年5月4日开始进行“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的申领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贵单位符合申领要求,请尽快登录江苏省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网(http://www.jsdsgsxt.gov.cn/),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申领电子标识。该电子标识申领全程免费。

       电子标识的申领由各区(市)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经营者在申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直接联系所在地的区(市)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联系无锡市工商局网监分局,电话:0510-81009771。电子标识亮标技术服务电话:025-83703523。

特此通知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附:
一、法律责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电子标识申领流程
网络经营电子标识业务及服务系统,主要面向在无锡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从事网络交易的市场主体,提供电子标识的申请和发放功能。凡从事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行为交易并在无锡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在通过企业信息服务的身份验证后,可申领电子标识,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将自动发放电子标识(代码),并在企业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电子标识。


电子标识申领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一步:企业注册
企业主体点击此处进入电子标识申领页面,点击网页右上角的“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并填写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企业登录

企业主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注册的登录信息进行登录,如下所示:

第三步:企业信息登记
企业主体登录或注册成功后进入企业系统页面,企业信息登记页面是获取工商库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法对其信息进行编辑,如下所示:

第四步:涉网信息填报
企业主体可对其开办的网店或网站进行管理涉网信息登记,如下所示:

第五步:电子标识生成
企业主体需要待填报的涉网信息通过验证审核后可进入此系统,如下界面:

第六步:企业主体选择申领标识的网站
选择图标规格,点击生成代码,如下所示:
 

第七步:将生成的代码获取后

写入企业网站首页代码中,即可完成企业挂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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